鄒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落實“雙統籌”要求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第二批)的通知
鄒政辦字〔2022〕22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鄒平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關于落實“雙統籌”要求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第二批)》已經市政府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鄒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落實“雙統籌”要求支持企業高質量
發展的若干措施(第二批)
為深入貫徹中央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助企惠企紓困政策精神,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全力支持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減輕疫情帶來的影響,推動我市經濟平穩健康運行,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積極落實減稅降費優惠政策
(一)全面落實“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嚴格按照上級減稅降稅要求,支持鄒平境內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以及6個行業(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按時間節點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期末留抵稅額;支持鄒平境內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六稅兩費”減按50%征收;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責任單位:鄒平市稅務局、鄒平市財政局)
(二)全面落實支持中小微企業稅費政策。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制造業中型企業在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后,可以延緩繳納2022年1至6月(按月繳納)或者2022年第一、第二季度(按季繳納)的所得稅、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其附征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前述全部稅費,延緩的期限為6個月。(責任單位:鄒平市稅務局、鄒平市財政局)
(三)全面落實企業社保費用緩繳政策。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允許其緩繳社會保險費。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責任單位:鄒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鄒平市稅務局、鄒平市財政局)
二、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
(四)減輕企業物業租金負擔。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6個月租金;對存在資金支付困難的中小企業,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體收取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鼓勵集體所有制企業公司參照國有企業做法減免房屋租金。鼓勵寫字樓、商場、商業綜合體、專業園區等其他非國有物業業主與租戶共克時艱,協商免租、減租、緩租。(責任單位:鄒平市國資中心、各街道辦事處)
(五)降低電力、水利領域企業成本。全市范圍內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業用電報裝實行“三零”服務。扎實做好境內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水、電、氣等保障服務工作。水利建設項目概算3000萬元(不含)以下的,鼓勵招標人降低投標保證金收取比例,由最高不得超過估算價2%降為1%,最高金額由80萬元降為50萬元。(責任單位:鄒平市供電公司、鄒平市城鄉水務局、鄒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六)降低住建領域企業成本。將防疫成本列入項目工程造價。按規定在“總價措施費”中新增“疫情防控措施費”,金額以省價人工費為計費基數,費率適用一般計稅法時為3.98%,適用簡易計稅法時為4.21%。對因疫情封控造成的勘察、設計等責任主體難以到達現場參與驗收的項目,實行線上視頻驗收。全面實施電子招投標,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標、投標、開標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招投標系統網上運行,保障評標活動正常進行;招標備案、中標通知書等手續通過“云智”監管平臺網上辦理。(責任單位:鄒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七)降低跨境物流成本。推行疫情防控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全程網辦,暢通供應鏈上下游企業運輸環節。優化道路運輸車輛檢測,提升“交鑰匙”服務管理。對納入省多式聯運“一單制”試點工程的企業,經評審排名前五并在我市納統的,在省財政一次性獎補300萬元基礎上,市財政予以一次性獎補200萬元。(責任單位:鄒平市交通運輸局、鄒平市公安局、鄒平市財政局)
(八)支持消費行業恢復發展。針對餐飲業、零售業、文化旅游業等行業,全力落實好市紓困十條措施。落實網上零售企業線上業務拓展補助,協助旅行社暫退全部質保金。組織開展各類消費推介活動,助力消費行業應對疫情沖擊。(責任單位:鄒平市商務局、鄒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持續強化金融支持
(九)加大企業上市支持力度。對境內擬上市企業實行分階段補助。第一階段,企業完成山東證監局輔導并獲得輔導驗收報告后,給予100萬元補助;第二階段,中國證監會(交易所)受理企業首發上市申請材料后,給予100萬元補助;第三階段,企業通過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后,給予 100萬元補助。對成功上市企業再按照融資額實施獎補。融資額 10億元以下的獎補 200萬元;融資額 10億元(含)至 20億元的獎補700萬元;融資額20億元(含)以上的獎補 1200萬元。獎補標準調整后,我市境內上市企業的獎補總額將分別達到 500萬元、1000萬元和1500萬元。企業在境外資本市場上市參照此標準執行。外地上市公司將注冊地和主營業務遷入我市的,市財政一次性獎補企業300萬元。支持資信優良的投資公司、券商等在本市注冊設立掛牌上市專業孵化機構,設立股權投資基金,開展企業股改掛牌上市的輔導投資等工作。對在本市注冊并投資市內股改企業年度累計達到1000萬元的孵化機構,給予年度投資總額的1%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孵化機構在年度內推動3家(含)以上企業成功“新三板”掛牌或上市的,按每家10萬元的標準給予孵化機構獎勵。(責任部門:鄒平市金融服務中心、鄒平市財政局)
(十)加大金融貸款、融資擔保支持。加強與市級融資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合作,積極引導信貸資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業,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按政策降低擔保費率。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符合條件企業的融資增信支持力度,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責任。(責任單位:鄒平市金融服務中心、鄒平市財政局、鄒平市財信擔保公司)
(十一)建立“一十百”三大扶持資金。設立1億元的人才專項資金,支持落實鄒平人才獎補新政;設立10億元的人才創業基金,對帶技術、帶專利、帶項目來到鄒平創業的人才,通過股權投資等形式,為創新創業、項目建設提供啟動資金;成立100億元的產業發展基金,每年篩選30—50家市場前景好、發展潛力大的企業、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幫助做大做強。(責任單位:鄒平市委組織部、鄒平市發展和改革局、鄒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鄒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鄒平市財政局、鄒平市金融服務中心、鄒平市國投公司)
(十二)加大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對單戶企業一年內銀行貸款不超過2000萬且取得入庫編號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省市縣三級財政按各自承擔比例給予備案貸款不良本金70%的風險補償,貸款銀行承擔剩余30%的貸款損失,企業不再聯?;ケ?。對于首次貸款的企業,完成還本付息后,按實際支付貸款利息的40%進行補貼,每家企業最高貼息50萬元,只享受一次利息補貼。(責任單位:鄒平市科技局)
四、提升企業服務質效
(十三)加速兌現產業扶持資金。堅決落實上級各項有關涉企紓困扶持政策,全面梳理各級各類涉企專項資金,建立資金撥付清單,加快涉企專項資金執行進度,力爭上半年支出達到60%,緩解企業資金周轉困難。(責任單位:鄒平市財政局、各產業資金主管部門)
(十四)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中小微企業給予10萬元補助;對到期重新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中小微企業給予5萬元補助;對濱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備案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再給予5萬元補助。科技企業孵化載體每培育1家高企補助1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山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按照當年研發費用金額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資金。對符合省級補助標準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給予1%的補貼。(責任單位:鄒平市科技局、鄒平市財政局)
(十五)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對當年首次認定的“瞪羚”企業、中小企業“隱形冠軍”企業、“獨角獸”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按照國家、省級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認定獲得國家級、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小微工業企業示范園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當年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企業、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獎勵50萬元、30萬元。支持企業開展省級“首臺(套)”申報和產品研發。對重點新材料列入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的企業,對獲得省級“首臺(套)”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項目認定的企業,對首版次高端軟件認定成功的企業,對獲得省級“首臺(套)”的企業,在省級獎勵10萬元的基礎上,縣級配套獎勵10萬元,鼓勵企業開展“首臺(套)”產品的研發和生產推廣。(責任單位:鄒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鄒平市財政局)
(十六)支持培育新跨越民營企業。對符合新舊動能轉換“十強”產業政策,經認定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50億元、100億元、500億元、1000億元的新跨越民營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資金獎勵。鼓勵企業加大技改投入。對已列入工業技改投資統計的技術改造項目,工業企業實施智能化技術改造工程中,生產、檢測、研發設備和配套軟硬件系統的購置費用及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購置費用,按照認定的發票金額的5%給予支持,單戶企業最高獎勵30萬元。對入選省級5G產業試點示范項目、5G應用場景、工業互聯網示范平臺的企業每項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鄒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鄒平市財政局)
(十七)建立優秀企業家獎勵制度。對當年新獲得濱州市金獅獎、銀獅獎、銅獅獎的企業家,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多次獲得的不重復獎勵。關愛企業家健康,開展獲獎企業家健康查體活動。(責任單位:鄒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鄒平市衛生健康局、鄒平市財政局)
(十八)提供“送檢上門”服務。合理布置設立核酸檢測點,組建流動核酸采樣隊進入企業、園區、工地,送檢上門,廣泛推行核酸檢測“預約制”,縮短外出企業員工核酸檢測等候時間。(責任單位:鄒平市衛生健康局、各鎮街)
(十九)快速處理企業訴求。將涉企訴求作為首辦事項,通過領導幫包、12345市長熱線、“辦不成事”反映窗口等服務方式,第一時間處理、協調、解決。實施百名律師進百家企業公益法律服務行動,廣泛開展普法宣傳活動,組織法律咨詢活動,全面開展法治體檢活動,集中化解一批風險隱患。(責任單位:鄒平市司法局、鄒平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鄒平市營商環境建設服務中心、各相關單位)
(二十)實施暖企柔性執法。實行行政違法行為從輕、減輕、不予處罰制度,印發《鄒平市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減輕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制定不罰、輕罰清單實施指導文件,規范實施流程、明確具體要求,對市場主體及時糾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輕微違法行為,實行從輕、減輕、不予處罰等措施,依法支持企業安心發展。(責任單位:鄒平市司法局、各執法單位)
(二十一)加強質量管理支持力度。對獲得市長質量獎稱號的組織和個人分別獎勵20萬元和3萬元。對新增質量體系認證單位,每張證書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新獲得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認可的單位(不含復審),每張證書一次性獎勵2萬元。對獲得鄒平市專利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組織和個人分別獎勵10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責任單位:鄒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十二)重點支持創新平臺建設。擁有市級企業技術中心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75%,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其中,制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擁有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和當年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根據年銷售收入、研發投入占比等指標,按規定享受省市企業研究開發投入財政獎補政策。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或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可以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辦法,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對于評價結果為優秀的市工程研究中心,優先推薦申報省工程研究中心;市工程研究中心可根據建設需要,提出創新能力建設項目,優先支持列入全市重點項目;優先支持市工程研究中心承擔國家、省、市級研發任務,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發揮各級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等引導作用,支持市工程研究中心研發成果加快轉化落地。(責任單位:鄒平市發展和改革局)
(二十三)鼓勵企業現有三產業務剝離。對工業企業中三產業務剝離后新注冊的服務業企業,對鄒平市工業企業域外設立的三產企業,回流鄒平市注冊新公司且納入統計的,或者為鄒平市工業企業提供配套服務的市外服務業企業在鄒注冊新企業,前三年按照服務業企業形成的新增地方貢獻濱州市分成部分的100%、50%、50%及縣級貢獻部分一并支持服務業發展。對工業企業中三產業務剝離后新注冊的服務業企業,首次納統且在庫存續期滿1年的限上服務業企業,濱州市財政一次性獎補資金3萬元,鄒平市財政一次性獎補資金5萬元。(責任單位:鄒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鄒平市財政局、鄒平市統計局、鄒平市稅務局)
對國家、山東省、濱州市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鄒平市全面貫徹落實,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最大力度支持企業發展。
本措施由市發展改革局會同各牽頭單位負責解釋。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級文件或者本措施具體條文中對相關政策的執行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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