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財政局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各區縣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現將《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 〈山東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魯財社〔2018〕86 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抓好貫 徹落實。
一、明確補助標準
(一)新增補貼項目。
1. 企業在職職工培訓補貼。對企業新錄用的各類人員,與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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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 參加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 能培訓的,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職業培訓 補貼,補貼標準為500元/人。
2. 創業場所租賃補貼。對法定勞動年齡內的高層次高技能人 才、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畢業5年內全日制高等院校畢 業生,在本市創辦小微企業(2018年1月1日以后登記注冊), 租用獨立經營場地,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創業者(法定代表人) 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未享受相應的政府場地租賃費 用減免的,可申請創業場所租賃補貼,每年補貼標準為5000元。 創業場所租賃補貼采取先繳后補方式,每年申請1次,補貼期限 最長不超過3年。同一創業者注冊多個小微企業的,只能在一個 企業申請,不重復享受補貼。
3. 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孵化服務補貼。對2019年1月1日后,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新認定或評選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園 區)、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先分別給予10-30萬元、 30-5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再按每成功孵化一個企業最高8000元 標準給予創業孵化補貼。復審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
(園區)也可申請創業孵化補貼。創業孵化補貼每年集中申報1 次,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一次性補貼和創業孵化補貼的總 額,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園區)不超過50萬元、市級創業孵化示 范基地(園區)不超過200萬元。孵化成功企業法定代表人另創 辦其他企業的,不再重復申報創業孵化補貼。
孵化成功企業須具備以下條件:(一)基地(園區)被認定 或復審認定為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后(以認定文件發布時間為準), 在基地內注冊成立的新辦企業;(二)孵化成功(孵化期6個月 以上)搬離基地(園區)后繼續在我市經營6個月以上;(三) 吸納就業3人以上,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 費。
4. 職業介紹補貼。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工商登記注冊且持有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包括公共就業 服務機構),免費介紹擇業期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城鎮登 記失業人員成功就業,與本市用人單位(不含勞務派遣機構)簽 訂1年(含)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可按 介紹成功就業人數申領職業介紹補貼,標準為一次性300元/人。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承擔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并從事公益性職業介紹 服務的,不得享受職業介紹補貼。在校簽訂三方協議且在協議用 人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不在本補貼范圍。
(二)現行補貼項目。
1. 個體工商戶一次性創業補貼。對法定勞動年齡內在本市新 注冊個體工商戶(2018年1月1日以后登記注冊),正常經營12 個月以上,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在注冊個體工商戶名下) 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本市各類人員 及連續在我市居住6個月以上且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 的外來常住就業失業登記人員,可申請個體工商戶一次性創業補 貼,補貼標準為3000元。每名創業者只能領取一次,已經享受過 個體工商戶一次性創業補貼的創業者不得重復申請。
2. 一次性獎補資金。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和擇業期內 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4個月以上 社會保險的,按每吸納1人補貼2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資金。
3. 職業培訓補貼。五類人員在濟南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相應資 質職業培訓機構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含 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下同) 的,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其中,初級工(五級)、中 級工(四級)、高級工(三級)及以上分別按照1000元/人、1500 元/人、2000元/人補貼;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及自主評價工種 取得合格證書的,按照800元/人標準補貼。
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在濟南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相應 資質職業培訓機構參加短期就業技能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并 與在濟企業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的,給 予最高不超過3000元/人的一次性培訓補貼。個人繳費數額低于 補貼標準的按實繳數額給予補貼,個人繳費數額高于補貼標準的 按補貼標準給予補貼。
非濟南戶籍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在我市穩定居住6個月以 上且在我市參加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6個月以上的 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參訓方式及補貼標準參照五類人員執行。
符合條件人員項目制培訓補貼標準參照五類人員就業技能 培訓或創業培訓補貼標準執行,創業訓練營活動及其他政府購買 服務培訓項目以政府采購確定的金額為準。
對為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墊付勞動預備制 培訓費的培訓機構,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參照我市中等 職業學校國家免學費補助金標準執行。其中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 家庭學員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的,同時給予生活費補貼。生活補貼 標準參照我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標準執行。
創業培訓機構(含高校和創業服務等機構)按規定開展創業 意識教育、創業能力、創業能力提升(含網絡創業培訓)等培訓, 取得合格證書的,分別按照不低于1000元/人> 1500元/人和2000 元/人的標準給予培訓機構補貼。
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根據社會需求適時調整培訓補貼專業 工種。
4. 個體工商戶創業場所租賃補貼(房租補貼)。對法定勞動 年齡內本市各類人員及連續在我市居住6個月以上且在我市參加 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外來常住就業失業登記人員,在本市新注 冊個體工商戶(2018年1月1日以后登記注冊),入駐市級創業 孵化基地正常經營1年以上,可申請每年2000元的創業場所租賃 補貼(房租補貼),采取先繳后補方式,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 年。
5. 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標準。按照省有關部門規定的職業技能 鑒定收費標準的80%給予補貼,對納入十大千億產業、急需緊缺 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定指導目錄的,按照省有關部門規定 的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標準的90%給予補貼。
6. 創業大賽獎勵標準。對市級創業大賽獲獎項目、創業團隊, 根據獲獎等次分別給予特等獎10萬元、一等獎8萬元、二等獎5 萬元、三等獎3萬元、優秀獎1萬元的獎勵。
7. 其他補貼標準。小微企業一次性創業補貼,繼續執行2. 4 萬元的補貼標準;小微企業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繼續執行每 吸納一個符合條件人員就業補貼2000元的標準。企業(單位)吸 納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標準,按照每年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市財政局聯合下發的《關于調整“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標 準的通知》文件規定執行。
8. 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支出范圍新增“政府辦公益性創業孵 化基地管理運營”。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開展的 招聘活動和聘請創業導師等開展的就業創業服務,根據服務人數、 成效和成本,給予適當補助。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 按照《濟南市財政局濟南市民政局濟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 發〈濟南市政府購買服務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濟財綜〔2016〕 9號)執行。
二、明晰人員范圍
(一) 高校在校生(畢業生)。職業培訓補貼“五類人員” 中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含職業院校在校學生。小微企業招 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范圍為畢業年度和擇業期內高校畢業 生。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保補貼范圍為離校2年內 實現靈活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不含補繳)的濟南戶籍 高校畢業生,補貼期限為最長不超過3年。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 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 生,下同)擇業期內按照《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 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濟政發〔2019〕9號)有關規定享 受培訓補貼。
(二) 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范圍按以下兩種情況進 行界定:(1)享受靈活就業和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的就業困 難人員是指:我市居民,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 愿望,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經認定的下列人員:零就業家庭(含農 村未轉移就業家庭)成員中的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 以上(以下簡稱“4050”人員)的失業人員;撫養未成年子女單 親家庭成員的失業人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持 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失業人員;特困家庭未就業的 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成年后孤兒。(2)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 員社會保險補貼中的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在上述人員類別中增加
“4050”失業人員。
(三) 返鄉農民工。返鄉農民工是指本市農村戶籍人員,離 開戶籍所在街道(鎮)、區縣務工6個月以上且按規定繳納職工 社會保險費,離開街道(鎮)回到街道(鎮)、離開區縣回到區 縣從事創業活動的人員。
(四) 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高層次人才是指取得我市 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書的人員。高技能人才是指取得國家三級及以 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三、精簡申請材料
(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五類人員和符合條件的家庭服務 業從業人員需提供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港澳臺人員可持港澳 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 行證,下同)、《參訓告知書》、職業資格證書原件(由人社部 門發證的除外,下同)、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 稅務發票)原件。擇業期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畢 業證原件、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勞動合同原件、培訓機構開具的 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原件。企業開展崗位技能培 訓、新型學徒制培訓、技師(高級技師)培訓,以及承擔項目制 培訓或勞動預備制培訓的機構需提供培訓人員花名冊、職業資格
證書原件、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
(二) 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需提供《小微企業一次性創業 補貼申請確認表》、創業者身份證原件、最近連續12個月《小微 企業利潤匯總表》,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 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所在單位出具的離崗或在職創業證明、專 業技術人員證書)。個體工商戶需提供:《個體工商戶一次性創 業補貼申請確認表》、創業者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最近6 個月經營范圍內銷售憑證原件(蓋個體工商戶章)。
(三) 申請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需提供《小微企業一 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申請確認表》《小微企業申請一次性創業 崗位開發補貼人員花名冊》、創業者身份證原件、帶動就業人員 身份證原件、銀行代單位發放工資憑證,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 原件。
(四) 申請一次性獎補資金:需提供新吸納的高校畢業生的 身份證、畢業證,銀行代單位發放工資憑證,《小型微型企業新 招用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獎補資金申請表》《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 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獎補花名冊》(可從“濟南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 官網下載)。
(五) 申請創業場所租賃補貼:需提供《創業場所租賃補貼 申請確認表》、創業者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書面租賃協議 和房租付款憑證原件、最近連續12個月《小微企業利潤匯總表》、 登記注冊創業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證書原件、高校畢業生畢業 證書原件、返鄉農民工和就業困難人員的證明材料等,證明材料 系統內能共享提供的,不再讓創業者提供,截圖保存作為證明材 料。
(六) 申請個體工商戶創業場所租賃補貼:需提供《入駐市 級創業孵化基地個體工商戶創業場所租賃補貼申請確認表》、創 業者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書面租賃協議和房租付款憑證原 件、最近6個月經營范圍內銷售憑證原件(蓋個體工商戶章)。
(七) 申請創業孵化補貼:需提供《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園 區)孵化補貼申報表》,企業入駐協議、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原營業執照復印件,變更后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經營場所租 賃合同;近6個月企業利潤表。
四、加強資金管理
市按照就業目標任務、地方財力和支出進度等因素對各區縣 分配下達省級就業補助資金,對就業目標任務重、地方財力困難、 資金支出進度較快的區縣進行重點傾斜。市級與區縣級就業補助 資金按規定比例分擔。其中,市財政與歷下區、市中區、高新區 按2:8比例分擔,與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章丘區按3:7比 例分擔,與長清區、濟陽區、萊蕪區、鋼城區、平陰縣、商河縣、 萊蕪高新區按4:6比例分擔,南部山區、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所 需資金由市級資金承擔。市直機構辦理的就業補助資金各項補貼 業務,由市級就業補助資金直接支付。各區縣符合創業帶動就業 扶持資金規定的補貼項目,所需資金可由市級從創業帶動就業扶 持資金統籌安排。各區縣要加大就業補助資金投入力度,確保資 金規范、高效使用。
本《通知》印發后,凡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 知》執行。